学院召开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41  消息来源:

为保证学院职称评聘工作的高效推进和有序进行,10月14日上午,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在机关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院长李象群、纪委书记马杰出席会议。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职称评聘联络员及职称评聘申报人员参加会议,大连校区同步视频。会议由人事处处长范景怡主持。

李象群院长代表学院对本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严守评聘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各级职称评聘组织和聘任组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聘工作纪律,坚持聘任工作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评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和失职行为要追责问责。二、各司其职,务必高质量按时完成评聘任务。各基层教学单位成立的聘任小组要承担起初审阶段责任,严把资格审核关,做好教学工作量的核准认定工作;人事处要统筹有序地安排协调好职称评审工作,掌控评聘工作进展;教务处、科研创作处对申报教师的教研和科研创作进行量化分值复核,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确认。三、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评审工作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及有师德禁行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聘任资格;聘任通过的,取消其聘任结果,给予通报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李院长强调,学院的职称评聘制度还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中,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书育人的活力,提高鲁美的教育教学水平,最终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

会上,范景怡处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本年度职称评聘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度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在11月30日前结束,总体分为职称评聘工作准备、资格审核与量化给分初审、职称评聘量化分值核定、职称评聘例会四个阶段,希望各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每个阶段的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进行材料申报,以保证职称评聘工作圆满完成。

最后,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创作处对本年度职称评聘工作的相关政策、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会后,各部门还对申报人员提出的有关职称评聘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